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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 徐汉明:应建立国家土地征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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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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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第三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颁奖典礼暨2010中国经济发展论坛于12月11日-12日在武汉华中科技大学举行。上图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
  徐汉明: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同学,非常高兴能够跟大家讨论建立土地持有权问题。在前面一段论坛当中我们非常高兴的听到很多学者提到了制度转型的问题,我非常赞赏。我们的发展经济学大师张培刚老先生,在60多年前给我们提过了一个非常好的分析工具,他把经济社会的发展抽象为五个要素,其中包括资本产权和企业家才能,限制因素是土地和人口。制度作为一个双刃剑,那么大师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分析工具,用这个工具一看,许多复杂的问题就非常的明朗。如果说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当中供给不足,需求动力不足,消费难以实现,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尤其是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功能不足,需求的无穷大,消费没办法实现。这就是我们现阶段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国富民不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能有效结构的源头性,根本性的制度矛盾。这里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加以反思研讨,并且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加以攻克。下面我想给大家提供三个线索,供大家讨论。
  第一个线索,100年中国人想许多问题,想国家富强,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土地产权如何科学有效的配置,是土地产品的产出日益涌流,初级分配均衡,再分配有序,社会财富分配的均等化,可以概括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孙中山的梦想,第二阶段,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夺得政权的根本原因,第三阶段我们建立政权实现三年社会主义改造成功的基本要素。第四阶段,合作化运动之后的一大二公的土地产权制度的建立。第五阶段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承包论的发展制度的表示。那么我们可以进行一个初步的描述,第一个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这个包袱没有卸掉,第二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第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滞后于经济发展,第四个农民对资本制度产权被剥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我做了一个统计,一方面国家在管理收入再分配当中实现了农业补贴政策,04年来拨了700亿,土地产品初次分配当中取消了农业税,取消了多少呢?3000亿。但是,国家通过发展经济,尤其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农民手里获得的收入是多少呢?每年是1041万亩,按照2000年土地召回化价格计算,每年从农民收入低价调拨土地达到100411人民币,但2002年招拍挂115万亩计算,那就更高了,当然不能平均计算。在这10000亿当中土地招拍挂分配多少呢?政府拿走了5000亿,剩下的5000亿就被什么部门拿走了呢?第一,农村产业,第二公益事业,第三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用地的低价划拨。那么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加剧二元经济结构的裂痕,同时引发一系列的矛盾。
  征地,拆迁,改制,安置,突发事件增多,成为社会不稳定之源。那么究其根源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缺陷,农民没有取得真正的产权地位,农民由于缺乏对土地自主产权的地位,就无法同其他的要素进行配制,也就无法解决自身的财富聚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等等。那么第二个思路就是说,农民集体土地产权的缺陷在什么地方?按照现代的产权制度安排,那么土地产权制度的功能可以概括为几条,第一他是明细产权,我们可以把土地产权归结为解决三个矛盾冲突,第一个是归属秩序冲突,界定为所有权,第二是利用权冲突界定为使用权,第三个就是如何有效的控制法人财产权,或者是股权,借用这个概念我们把他表达为,农民对土地的控制持有缺位。第二个是约束功能,第三个是有序交易功能,那么再一个缺陷呢,我们分析由于现代产权职能安排的现代性,开放性,科学性,承包经营权的性格不明,债权说,物权说等等众说纷纭,物权法所规定的承包全性格是不明确的。
  第四个市场主体缺位。
  第五个土地产权的保障制度不配套,这个我们可以把土地基本产权界定为四个结构,第一个是土地资本产权,第二个是产品产权,第三个新兴物质性的产品产权,我们农民土地的发展权长期被忽略,被漠视,甚至被践踏。怎么解决呢?我提供了一个思路。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股份产权为指导,就马克斯创立三大学说的过程当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的两个模型,一个是西方模式,一个是东方补充模式,在东方补充模式当中他提出了一个模式理论,他说股份制是对私人资本的扬弃,尤其强调土地合作是向新社会实现过度的形式,他列举了针对中国俄罗斯这样的小农经济汪洋大海的国度里,如何配制土地等资源。那么马克斯和恩格斯的理论我们分析可以有八个方面,由于时间关系不做过多的描述了。但是有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的,就是农民加入合作社带土地入股,并不是一个共同体,产权必须是明晰的,他说的是按土地的初次产品的收入分配,与按资金,按技术,按劳分配的有机整合,所以有关农民的土地资本产权的分配方式是多元化的,而不是我们曾经实现的公分制,我没有找到公分制是谁发明的,对我们中国社会的危害实在太大了。第二个,要把握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规律,就是要我们防止在土地产权分配过程中出现的超阶段的错误,以前已经犯过,现在还再继续犯,需要进行清理。
  第三个要完善工业产权结构,明确农民持有土地产权的法定地位。就是说持有论替代承包论,当然,持有权的权利结构我做了一个理论模型,第四个,要建立农民持有土地产权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农民持有土地产权到底怎么界定,他的法定取得和接受如何解决?他的权利结构如何构成?包括归属控制权,收益分配权,有序流转权,内部自制权等等,权利形式具体如何确定?权利的排他和限定如何统一?第五个要完善农地权能的制度体系,一共有20方面的权能,第六个就是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取消一级土地市场,农民土地持有权被征用必须经农民同意,直接与开发商投资商谈判,国家不要直接拿走这一部分,每年拿走5000亿,招拍挂农民对土地占有权要交增值税,所得税,医疗保险等等,也不能拿走农民的收益,同时要把公权力机关管住,建立国家土地征用的制度,这些机关本来不为国家创造财富,要那么多地干什么?房子盖那么大干什么?一个永久冻结制度最少100年,中期冻结制50年,政府机关一律不能再征地,要盖房子就地翻新,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财富,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0-12-1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法》应该修定了。
发表于 2010-12-12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事啊,土地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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