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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徐剑锋:梦鸽欲“救子” 上诉之前先得“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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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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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等人**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10年有期徒刑。李某某律师陈枢称,自己跟李某某家人想法一样,将上诉。
  李某某案原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但半年多来,案件因为李某某父母的身份而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罗生门”剧情精彩不断。尤其是梦鸽的“疯狂”救子行为更是让人大开眼界——从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案,到控告酒吧“介绍卖淫敲诈勒索”,再到“法官都失足何况孩子”的论调等——似乎只要不停地“折腾”和舆论炒作,就有将儿子“救”回的一线希望,大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味道。
  梦鸽“护犊心切”可以理解,但无论如何,不能不明真相、不顾一切地袒护儿子、无谓辩护。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不过应建立在尊重事实、敬畏法律的基础上。从梦鸽之前种种表现来看,梦鸽想上诉,恐怕还得先补一补法制、家庭教育这堂课。与其在“外围”继续打各种牌、玩各种把戏欲“逆袭”此案,还不如劝导儿子坦白从宽、自我改造从良,好好给儿子上一堂社会法制教育课。这才是最好的母爱表现、爱子方式,也更有利于李某某今后的人生发展。
  透过李某某**案,我们更需要反思的是:到底是谁把李某某送上了审判台?何况此案爆出之前,李某某曾因滋事被收容教养一年,获释还不到半年。尽管个中缘由十分复杂,但家庭教育的失败、父母的过度溺爱不容小觑。这对包括梦鸽在内的千千万万父母,都敲响了如何教子爱子的警钟,当务之急天下父母尤应以案为镜,上一堂家庭教育课。
发表于 2013-9-2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猪狗不如的人母
发表于 2013-9-2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长似乎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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