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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云鹏:发展“家庭农场”切忌“强按牛头硬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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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5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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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2013年2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实,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美国,全美家庭农场联盟将“家庭农场”定义为:家庭拥有农场的产权,家庭成员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并在运营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美国的家庭农场规模不等,从占地数千英亩到几英亩。在影视作品和海外旅游中,人们对于欧美的家庭农场,也曾一饱眼福,羡慕不已,并不陌生。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生产效率,促进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去年12月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更是明确地指出,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为此,就有业界人士认为,一旦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主推家庭农场,则已经实践5年的上海松江模式有望得到推广。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条件的明显改善,为用更少的劳动力提供更多的产品奠定了物质基础。而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也为土地流转和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提供了条件。从2007年起,上海松江区采取以农户委托村委会流转的方式,将农民手中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到2011年底,全区耕地流转面积已占全区耕地面积的99.4%。其中,近一半的耕地流向家庭农场,形成了现代农业组织的雏形。松江家庭农场发展得到了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肯定。
  但是,即便是在全国推广松江模式,促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也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我们应当看到,中国农业之古老广大,情况之千差万别,办任何事情都不可一厢情愿,搞“一刀切”。所以,发展家庭农场应该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群众的意愿,坚决防止搞“大帮轰”、盲目跟风、仓促冒进、大干快上、急于求成等运动式的错误倾向,不能让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中逼迫农民上楼事件的再次重演,确保不损害农民的利益。
  虽然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营主体,但我国农业经营的主体毕竟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尽管一个家庭种三五亩地可能挣不到钱,而规模经营会比打工挣得多,但是也得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同时,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而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这项工作至少需要5 年时间才能基本完成,发展家庭农场工作快得了吗?
  我们特别强调发展“家庭农场”不能搞“强按牛头硬喝水”,还在于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比如,家庭农场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认定、注册、登记?国家发展家庭农场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是否配套?江南的松江模式,是否适应西北的黄土高坡、东北的黑土地?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经过一番调研、论证和实践的循环往复过程,要有充分的准备工作。好在农业部已经充分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正在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
  说到底,确保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核心问题是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侵入与作祟,让这些伤天害理坑民丧权的东西,离家庭农场远远的,越远越好。

发表于 2013-2-1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的农场主即将诞生。
发表于 2013-2-16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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