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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运红:私有化不是社会治理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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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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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铁动车事故,给了主张铁路私有化的人一个理由,似乎私有化才是治疗铁路事故的良药。环顾中国的公共安全事件,无论是奶粉问题还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无论是煤矿安全事故还是公路运输事故,都少不了私有企业的身影。中国频繁出现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企业的属性,而在于法治的阙如。
  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危险,不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谁少谁多的危险,而是企业绑架权力的危险。一旦权力被企业绑架,房屋和土地就可能被野蛮拆迁、野蛮征收,乳业标准就可能被强制降低,石油就可能被涨价。而是否绑架权力和企业的属性没有必然的关联,绑架权力并不是国有企业的专利,私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可能成为绑架权力的主角。比如,最近几年出现的“力拓胡士泰案”、“大摩案”等商业贿赂事件,还有就是饱受诟病的房地产商绑架地方政府的问题。
  企业之所以能绑架权力,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的阻断,法治没有在企业和权力之间构筑一个足够有用、有力、有效的屏障,从而无法避免和杜绝权力被滥用、政策被绑架、法律被践踏、国家和人民利益被侵犯和漠视。企业对权力的侵蚀,使得政府在面对企业的时候失去独立和权威,使得政府在面对人民的时候失去信任和支持,使得我们的党和政府正面临着一场空前的信任危机。
  所以,我们反思这次动车事故,绝不能只把眼睛盯在铁路的国有属性上,而应当把这次事故放在全国的安全体系中考察。笔者认为,酒驾入刑在维护社会安全方面的宝贵经验值得所有行业效仿。
  酒驾入刑获得成功有这么几个因素:一是有法可依、公平公正,刑罚规定明确,任何人没有法外之权,而且公权力更是受到严格和强硬的约束,很多地方都规定公务员酒驾一律免职、开除;二是执法严厉、违法必究,公检法三家在酒驾入刑上没有含糊;三是宣传到位、人人皆知,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明星的现身说法,几乎全国所有成年人都知道酒驾入刑没有商量余地。酒驾入刑是中国建设法治国家道路上的一个成功范例,也指出了我们治疗安全顽疾的一条正确道路,那不是私有化,而是法制化。▲(作者是北京市公务员。)
发表于 2011-8-2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的权利一旦凌驾于政府之上,就是他开始崩塌的时候——中铁、中油、中航、中通......国字号的企业,那一家不是独断专行?那一家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那一家不在搜刮老百姓的腰包?事实毋庸置疑!
发表于 2011-8-2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机取巧,巧取豪夺,什么制式也不行。
发表于 2011-8-2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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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司法不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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