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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徐迅雷:生命的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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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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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微博上转发了这个新闻,那是反响多么强烈的新闻:6月3日,广州3岁女童琪琪悬挂4楼阳台,一个穿黄衣的小伙子,徒手爬上3楼防盗窗,足足将女童托举了十余分钟。经过众街坊合力营救,女童最后安全着陆,他却低头步出小区,消失于车水马龙中……
  好多人在寻找这位默默无闻的无名英雄。这位被网友尊称为“托举哥”的小伙子,已经找到了。他23岁,名叫周冲——和曹禺的《雷雨》中的毛头小伙周冲同名,但他比话剧里的周冲沉稳,他刚刚从湖北孝感老家来到广州,正在谋求一份打工的活儿;这个比“天上九头鸟”厉害的湖北佬,面对采访镜头脸都要红。他真心地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也不算帮一个很大的忙;但他也实话实说:“刚上去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后来回头再想,还真是有点怕。”是的,这叫“后怕”,要是那3楼的防盗窗往不牢靠,后果不堪设想。
  周冲救了孩子之后,是默默地离开的,仿佛就是他应该做的“举手之劳”。他当时只是路过,他全然不是为了轰轰烈烈做一把英雄。这样自然而本真的姿态,让我深为佩服。这让我想起网络上广为传播的这段“综合性”的话:“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有勇而气和,斯为大勇;有谋而不露,必是大谋;有志而情安,是为大志。”周冲冲到3楼防盗窗上救孩子,这是勇;之后他的所有表现,都是那么宁静而气和,这真不简单,也真简单。
  想想吧,当今有些人所干的事情,那真叫“坑爹坑娘又坑娃”。这是不久前的新闻报道:广州市民夏女士送女儿去幼儿园,途中小女儿急着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就向附近的一个法律服务大厅借用厕所,但遭到拒绝——这仅仅是小孩子要上厕所啊,“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的人民公仆就这样冷漠地拒绝了!拒绝就拒绝吧,广州司法局官方微博还一本正经回应道: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在福建漳州,两岁男孩小鑫在幼儿园睡午觉时尿床了,园长发现后,竟然拽伤了他的生殖器,还吓唬要把他的小鸡鸡拿去喂鸽子!你说,这是“生命的托举”,还是“生命的摧残”?
  对生命,尤其是对孩子生命的呵护与保护,是人伦的底线。连孩子都保护不了的人类,是不会有什么幸福感的。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说:人们无数次地问,人生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却一直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而且,也许这个问题根本就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解答……因此,我们转而回答另外比较好回答的问题——人们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人生目标和意图是什么?他们对生活有什么要求?他们希望在一生中得到什么?“问题的答案是毋庸置疑的。人们拼命追求的就是幸福快乐,他们希望能够幸福并一直如此……”一个人,在非常时刻必须把别人的孩子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这样,才有真正的内在幸福和外来快乐。
  再次感谢周冲。这是生命的托举,这是崇高的快乐。道德高地,需要我们共同铸就。
  据都市快报 作者 徐迅雷
发表于 2012-6-1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托举生命的英雄!
发表于 2012-6-1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帅有个屁用!到头来还不是被卒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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